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见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6〕42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学校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学习通知精神,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打通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
2.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分级分类、实验项目风险评估、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不断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3.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按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见附件2)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见附件3),对所属实验室逐间逐项开展排查,全面梳理各类主要风险点,填报《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模版)》(见附件4),做到“一室一表”并由所属单位规范存档。根据排查的安全风险清单,各单位要建立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并确保动态更新;对高风险实验室及重要危险源,应健全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
4.强化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安全等级台账。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确定为Ⅰ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的实验室,须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Ⅰ级、Ⅱ级)》(见附件5),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备案。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阶段(2026年6月3日-12日)
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附件2和附件3所列风险清单及检查项,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见附件6),建立隐患台账,按要求落实隐患整改。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6年6月16日-23日)
1.学校对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结合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检查各单位实验室主要危险源及高风险实验区域。
2.各二级单位需做好教育厅专家组进校检查准备工作,包括听取学校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6年6月3日-26日)
各单位针对自查及学校现场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迅速整改到位;短期无法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跟进,确保整改闭环。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6月12日(星期五)前,报送附件5、6、7、8;
2.6月26日(星期五)前,报送附件9。
纸质版原件由所属单位留存备查,纸质版扫描件(签字盖章后)和电子版同步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紫云路校区徽风楼1612室,周平(0551-63828190)、陈海燕(0551-63828189)
特此通知。
附件:
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2.
附件2-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docx
3.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docx
5.
附件5-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Ⅰ级、Ⅱ级).xlsx
9.
附件9-9159金沙游戏场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