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6-06-04浏览次数:10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见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642)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学校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学习通知精神,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打通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

2.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分级分类、实验项目风险评估、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不断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3.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按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见附件2)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见附件3),对所属实验室逐间逐项开展排查,全面梳理各类主要风险点,填报《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模版)》(见附件4),做到“一室一表”并由所属单位规范存档。根据排查的安全风险清单,各单位要建立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并确保动态更新;对高风险实验室及重要危险源,应健全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

4.强化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安全等级台账。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确定为Ⅰ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的实验室,须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Ⅰ级、Ⅱ级)》(见附件5),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备案。

、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阶段(202663-12日)

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附件2和附件3所列风险清单及检查项,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见附件6),建立隐患台账,按要求落实隐患整改。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66月16日-23日

1.学校对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结合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检查各单位实验室主要危险源及高风险实验区域。

2.各二级单位做好教育厅专家组进校检查准备工作,包括听取学校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66月3日-26日

各单位针对自查及学校现场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整改。能够立即整改,迅速整改到位短期无法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及时跟进,确保整改闭环。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6月12日(星期五)前,报送附件5、6、7、8;

2.626日(星期)前,报送附件9。

纸质版原件由所属单位留存备查纸质版扫描件(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同步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紫云路校区徽风楼1612室周平(0551-63828190)陈海燕(0551-63828189)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docx

3.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docx

4.附件4-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模版).xls

5.件5-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Ⅰ级、Ⅱ级).xlsx

6.附件6-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xls

7.附件7-实验室安全主要风险清单汇总表.xls

8.附件8-9159金沙游戏场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doc

9.附件9-9159金沙游戏场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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